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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及应用还需多方推动 |
发布者:艾富莱 发布时间:2013-10-21 09:04 阅读:次 |
新农村建设中的能源方案主要内容是根据项目的规模、类型、需求等,集中建立一个或多个地源热泵能源站,向建筑物供冷和供热。公共建筑可以自成体系。成片住宅区,可以建立一个或多个地源热泵能源站。地源热泵换热孔可以集中布置在项目周边的农田地下或其他可用区域,统一向地源热泵能源站提供低温水。
对于城市边缘地区和农村来说,即便是安装了城市供暖管网,由于供暖距离所造成的能源损耗也是相当巨大的。采用地源热泵,循环使用相对恒温的地下水来采暖,是实现节能减排的一个有效途径。
目前,地热在农村推广中所遇到的问题主要是地源热泵系统的初投资较高,单体型住宅每平方米造价通常在400元左右,集中型楼房住宅单平方米造价通常在200元左右,造成了农村居民使用不起的局面。同时,农村建筑物的保温措施普遍不好,造成热损失较大,继而造成采暖负荷大和运行费用偏高。此外,由于目前水(地)源热泵系统大都用于公共建筑当中,因而系统的使用都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当普通居民家庭使用,尤其是农村家庭使用时,难免会造成使用操作上的失误,严重时会导致系统的损坏。
要解决地源热泵在农村推广困难问题,需要政府成立专业机构或责成专业部门对在农村及城郊周边地区推行地能源技术进行统一规划研究,拿出实施计划、方案和政策,或拿出一定区域、地块进行示范。在城郊周边地区开发项目或农村住宅改造项目中,对使用地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单位,给予地价、配套方面的优惠。同时,居民采暖费不变。对农村在宅基地和温室大棚使用地源热泵的农户,按投入金额或供热面积比照家电下乡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助。此外,由于农村用户采暖使用的时段大都在夜间,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考虑出台给予农村用户同城市用电采暖用户一样的峰谷电价政策,并对实施地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的设计、经销、施工单位给予相应的优惠和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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